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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14 浏览:16199

    2017年3月13日上午,市档案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向阳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庆,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刘平章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议指出,《规定》和《办法》的出台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的实践经验,突出重点,精准科学,强化监督约束,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和《办法》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后,局办公室将《规定》和《办法》印发到每位县处级干部手中,要求县处级干部全面系统、认真细致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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