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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33651


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有关工作安排和省档案局相关通知(皖档发〔2018〕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阜阳市档案专家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范围 

    (一)推荐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推荐原则,择优推荐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突出的档案专家人才,打造档案专家人才队伍。

    (二)推荐范围 

    从全市档案系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和中央、省驻阜单位从事档案工作或档案学教学研究8年以上的在职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中评选产生,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推荐方向和条件 

    (一)推荐方向 

    全市档案专家拟划分为档案法规标准、档案收集鉴定、档案保管保护、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档案验收7个领域进行评选,同一人可根据本人专长同时申报多个领域。 

    (二)推荐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精神。注重知识更新,认真钻研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积极为档案事业作贡献。无学术道德、科技信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省级档案专家条件

    按照省档案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从市级档案专家中择优向省档案局推荐。

    3.市级档案专家条件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好的工作业绩。能够全面掌握档案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档案专业发展方向,善于探索适应档案事业发展实际的新办法新思路,在本地、本行业领域档案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档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推荐。重点项目档案验收专家须熟悉特定行业重点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和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有意愿参与市档案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推荐程序 

    全市档案专家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市级档案专家评选

    1.个人申报。凡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单位推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中央、省驻阜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申报人的《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一式三份)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日前报送市档案局。 各县市区档案局组织本辖区内的专家推荐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一式三份)及本地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市档案局。

    3.审核推荐。市档案局联合市档案馆组成市档案专家评选工作小组按评选标准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档案局、馆联席会议审议。经评审不合格的,原推荐单位不再另行补充推荐人选。

    4.初步人选确定并在市档案馆网站上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办公室室务会会议审定。

    5.评选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

    (二)省级档案专家申报对象评选

    1.根据省档案局有关标准要求,市档案专家评选工作小组从市级档案专家中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建议,报档案局、馆联席会议审议。

    2.初步人选确定并在市档案馆网站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办公室室务会会议审定后,推荐申报省级档案专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的高度组织开展。坚持以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业绩好的优秀人才评选出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对拟推荐对象严把政治关、业绩关、廉洁关。

    (二)严格评选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认真抓好资格审查、单位推荐、组织评审和公示工作。公示环节,要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评选组织单位两次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申报专业领域、主要业绩成果等。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地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限前将推荐人选的《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一式三份)及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市档案局(市委楼803室),同时将《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版报市档案局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市档案馆网站(www.fydag.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以及未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档案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成立省档案专家评选工作小组,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承担具体工作。

    联系人: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 李磊,联系电话:0558-2285233,电子邮箱:fy_daj@126.com。

    附件:1.安徽省档案专家审批表 

        2.档案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阜阳市档案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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