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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54

根据《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阜财资〔2025〕238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本批次拟进行回收处置固定资产15件,资产原值98195元,具体详见附件1。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书。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6年97日起至2026年911日止。

(二)现场查看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97日至11日工作时间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14日下午17时,逾期无效。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阜阳市档案馆西侧办公区二楼办公室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报价表。

五、处置工作

(一)915日上午9时起,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高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

(二)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并签署规定的相关移交手续。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265598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

附件1:阜阳市档案馆报废资产统计表

附件2:报价表

 

                                阜阳市档案馆

                               2026年9月7日

附件1.报废资产统计表.xlsx

附件2: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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